1、抗震支架的材料要求
(1)整套抗震支吊架系統應具備抗沖擊載荷耐火等級要求,在特殊荷載下發生火災時能保證安全,確保發生火災情況下具有一定的耐火等級(不小于180min)。(2)用于抗震支架的C型鋼應為Q235B及以上強度的鋼材,且要求為冷壓成型槽鋼;槽鋼側面應具有軸向加勁肋,以加強截面剛度及抗彎能力;應能提供檢測機構出具的槽鋼材質檢驗報告、槽鋼正面抗壓承載力測試報告、側面抗壓承載力測試報告、背部受拉承載力測試報告。(3)抗震支吊架C型槽鋼內緣須有齒牙,且齒牙深度不小于0.9mm;所有配件的安裝依靠機械咬合實現,嚴禁任何以配件的摩擦作用來承擔受力的安裝方式,以保證整個系統的可靠連接。(4)抗震支吊架應防腐,槽鋼表面應采用熱浸鋅處理(鋅層厚度不低于65μm),以滿足抗震支吊架的耐久性。成品槽鋼現場切割部分切口,應保證切口斷面垂直,切割后應使用砂紙或板銼去除切口毛刺,然后對切口涂層進行修補處理,熱鍍鋅成品槽鋼用噴鋅罐補鋅,修補后的涂層厚度應不小于原涂層厚度。
2、抗震支架的安裝技術措施
(1)抗震支吊架斜撐管線節點距離吊桿管線節點不得大于0.1m。(2)側向、縱向抗震支吊架的斜撐安裝垂直角度宜為45°,且不得小于30°。(3)抗震支架斜撐不應偏離其中心線2.5°。(4)抗震支吊架在混凝土結構上的固定采用的后擴底型錨栓,應具有機械鎖鍵效應,不得使用膨脹錨栓,并應符合下列規定:錨固區基材表面不應有起砂、起殼、蜂窩、麻面、油污等,應堅實、平整。(5)錨固施工鉆孔應避開鋼筋、穿線管等隱蔽設施,鉆孔前應用金屬探測器檢測。(6)抗震支架直接安裝在結構上,風管下方和上方應安裝限位槽鋼。(7)不得把一個抗震支架安裝到兩個不同的結構上。(8)抗震支吊架安裝時嚴禁強行擠壓其他管線或者改變垂直吊桿的角度,而影響抗震支吊架的抗震效果或改變其他管線的使用功能。9)抗震支架的錨栓應固定在剪力墻、梁、鋼結構梁或承重柱上,不得將斜撐固定到磚墻一類的建筑結構上。(10)抗震支架的材料構件應根據需要現場切割,開口面朝下,斷面應垂直。(11)支吊架全螺紋吊桿與錨栓連接時,應按45%的連接螺母長度在吊桿上標記出旋入深度,旋入深度均應達到。(12)為了防止連接處發生電化學反應,在硬性連接管夾與管道連接處應設置防震絕緣膠墊。
3、抗震支吊架構件的存放及加工處理
(1)抗震支吊架構件運輸到現場時,應盡量存放于干燥的室內,小型構件應分序放好。(2)槽鋼及吊桿放置在室內時,應在地面放置木條或防水薄膜。當受場地制約不得不放置到室外時,存放方式同室內一樣,但地面須設置一層防水層,防止抗震產品構件腐蝕。(3)槽鋼及吊桿放置時堆疊高度不宜過高,且接觸全螺紋吊桿時應戴上手套,防止被螺紋劃傷。(4)切割槽鋼和吊桿應采用無齒距或砂輪鋸。有孔槽鋼切割時須按照槽鋼標示的刻度進行,以保證后續安裝精度。(5)為保證槽鋼斷面的垂直度,對于C型槽鋼,要采用背切(開口朝下)。(6)切割槽鋼或吊桿后,應把材料上吸附的鐵屑清除,還應把材料的切口用砂輪磨去毛刺并噴上鍍鋅劑,以保護抗震支吊架構件,防止毛刺劃傷人體。
4、抗震支架的安裝檢查驗收
所有工程驗收、隱蔽驗收、施工檢驗和測量復核等應有記錄,并應進行檢查確認??拐鹬У跫馨惭b工程檢驗批劃分應符合下列規定:施工條件相同的工程,同一層面每100套設為一個檢驗批,不夠100套的應單獨設為一個檢驗批;包括機房等重要場所的抗震設施應為單獨設為檢驗批。每一個檢驗批至少抽查不小于3套抗震支架。含機房在內的重要場所的抗震設施須全數檢查主控項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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